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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尔卡恩魂儿都快吓没了。他的马场里的小家伙们大都是很温顺的, 四蹄的终究要服务于两条腿直立行走的高智慧物种,不听话点些哪里卖得出去,因此繁育时除了考虑品种、体格和健康,性格也是排序非常优先的因素。
做马场这么多年, 他受到的夸奖无数, 其中很大一部分都和马儿们忠诚、温顺、勇敢有关。杜尔卡恩欣然收下赞美, 好像客人们夸的不只是马匹,更是他们这些矮人;虽说矮人族和“温顺”没什么关系。
客人的喜好千差万别, 光是颜色的大类都有七八种, 其中以骝色、栗色、黑色最受欢迎。不知红鸦山脉的气候地形是否有关, 白马的数量极其稀少,就算能生下来也很容易夭折,这不, 今年整个马场只有一头白色的小马驹顺利活下来长大。
就算经验丰富如杜尔卡恩, 也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一匹十年难得一遇的好马:通身洁白如雪, 而且是天生的白马,并非灰马后天返色;鬃尾如云,骨架匀称,肌肉线条干净有力, 跑起来像云一样轻盈而富有爆发力。
它的血统精良, 体能优越,智商更是高得吓人, 教一遍就会,甚至无需训导员发出指令就已经能判断并完成动作。无论是成为赛马还是战马、还是王室或教廷御用的马, 它都是当之无愧的王者。
人人都道它以后肯定能卖个好价钱,杜尔卡恩也总是美滋滋地想着它能不能创下自己的销售额纪录。
但白马有一个致命的缺点:脾气坏。倔强,高傲, 还很记仇,别说陌生人休想靠近半步,就是成天伺候它的的马工和训导员若是惹了它不愉快,照样会被踢。
白马不吃软更不吃硬,平等地看不起任何两脚兽,难以磨合。正是因为这一点,不少慕名而来的人都摇头叹气回去了。
尽管它现在还很年轻,马儿的壮年期总是有限的,随着它年龄一天天增长,价格也会一天天下跌,把杜尔卡恩的胡子都愁掉一大把。
听闻光辉骑士团要来挑马,矮人老板思前想后,还是把这匹白马加入了候选列队:新任骑士长年轻有为、作风强硬可是出了名的,万一他就是能够驾驭白马的天定之人呢?
他的想法不能说完全没道理,事实也证明了白马和骑士长之间的确有某种化学反应:白马原本还在悠闲地嚼着胡萝卜,一看见骑士长,立刻冲出了围栏。
那边休息的都是光辉骑士团的人,矫健勇猛的骑士们更难缠的对手都见过,自然不会惧怕一匹发疯的马。
问题在于,这白马眼光太好了,别的根本不放在眼里,直直朝着骑士团种唯一的马车车厢奔去。
那里坐着什么人?
坐着全菲亚最最宝贝、最最尊贵的圣子!
要是伤了这位殿下,他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掉的。杜尔卡恩恨不得两眼一翻昏死过去。
他大呼小叫要人拦住白马,可马场的员工都是知道它有多疯的,这时候贸然上前肯定会被乱蹄踩死;只是如果圣子有恙,他们也得陪葬。
横竖都是个死,与其窝囊地等教廷审判,不如落个光荣牺牲的名号——拼了!
“快快快!拦住,拦住!”
几名身强力壮的矮人扛着粗麻绳向上冲,可惜两面夹击的意图早就被聪明的马儿发现,它一个急转,尾巴上的鬃毛巴掌一样扇在他们的脸上。
其中一个摔了个四脚朝天,眼前还在冒星星呢,赶紧被同伴拽起来,以免再被踩着。
“这小子肯定是故意的!”他愤愤不平。
“别管它故不故意啦,快把围栏升起来!”同伴吼道。
为了防止类似的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