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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足铃(1/3)

    说起这本《宝镜记》,还是周嬗的六皇兄替他捎进宫的。他六皇兄周珩是个卓尔不群的奇人,披了件道袍,母妃早逝,自己也不求亲王的封号,云游四海,只是偶尔回一趟京城。

    许是两人颇有点同病相怜,周嬗与六皇子的关系不错。他手上几乎所有的话本小说,都靠六皇子的遮掩帮忙,才得以偷渡宫中、细细品读。

    再说《宝镜记》,此乃是一大奇书,讲述一面杀人宝镜的故事。作者用的别署,叫“痴痴儿”,又因从苏州府流传开,故叫作“姑苏痴痴儿”。

    恰恰《宝镜记》也是个有关痴儿的故事。说那貌美如花的瘦马巧娘,被牙婆养到十四岁,正值青春年华,嫁予一个盐商做妾。偏偏巧娘心有所属,与一穷书生私定终身,却抵不过命运催折。她又是个烈性子,成婚当夜用簪子刺死六十高龄的盐商,血溅五步,不能及时逃脱,死于饮鸩。因巧娘太过怨恨,她的鬼魂飘入一面铜镜,被失心疯的穷书生偷走。从此一人一镜,专杀天下负心人与狗官奸商,是以一段诡艳的传奇。

    周嬗爱极了《宝镜记》。书里详细抒写江南风土世情,角色人人生动,情节环环相扣,可惜断在郡王怒摔宝镜的节点,再无后文,等得周嬗抓耳挠腮。

    若张瑾为是姑苏痴痴儿,《宝镜记》又写得极其淫/靡香艳,大俗大雅汇于一体,一看就知是情场高手所写……况且其中的人情世故、引经据典,皆功力深厚,虽不少话愤世嫉俗了些,但又怎是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小子所能驾驭的?

    如上,大概不是同一人。

    周嬗略略松口气,他将包着书皮的《宝镜记》往桌里头推,却忘了自己惯爱抄书练字,抄的《宝镜记》不小心露出一角,让某人看了个彻底。

    姑苏痴痴儿本人当下颇为尴尬。

    小骗子长了张天真无邪的脸,私底下居然偷看禁书!果然人不可貌相。他又想起自己在书里大谈特谈风月之事,让小骗子看全了,顿时耳尖通红,心里头像是被猫爪子挠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公主还要接着抄经么?”张瑾为心里有股痒意,面上却是淡淡一笑,“微臣把灯挑亮些,仔细别伤了眼睛。”

    周嬗乖巧摇头:“我乏了。”便以手撑桌子起身,乌发从肩头滑落,一双圆猫眼映着昏黄的灯火,太过明亮,以至于眸子里水濛濛一片,皆是晃动的灯色。

    “是该睡了。”张瑾为赞同。

    他浅浅托住少女的手臂,将人扶出圈椅,目光在少女洁白的脸颊停驻片刻,又不着痕迹地移开。

    年少时因怀才不遇,难免心生孤愤,不然张瑾为也无法写出《宝镜记》。他一腔热血、笔下生花,终于来到京城,得见天大地大,却逃不过尔虞我诈,险些失了前途。

    张瑾为也想过巧遇佳人,喜结良缘,白头偕老。他懂她,她也懂他,两人共话诗词,琴瑟和鸣。

    他本以为公主被教条束缚得太紧,两人估计话不投机,只怕夫妻关系疏离。如今看来,他越是接近她,她越是藏有秘密,像只狡黠的猫,平日里矜持,却又会不经意用尾巴扫他一下……她把《宝镜记》抄在纸上,可是倾慕他的才学?

    张瑾为的心蓦地一软。

    而周嬗对大才子的书生情怀一概不知。他从没想太多,无非觉得书写的不错,心中很是欣赏而已。要真是张瑾为写的,那又能怎么样?说到底他只是喜欢读章回体的本子,甚至自己也想写,却碍于久居深宫,缺乏阅历,久久不能落笔罢了。

    周嬗发困,从桌椅间旋身而出,发丝轻扬,拂过身旁那人的手。他偏头朝男人笑笑:“驸马不睡么?”意思是男人挡他的路了。

    少女的乌发冰凉,凉得张瑾为的手止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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