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42章 李泽沧的反击(2/3)
小时之后,大领导来了,会议开门见山的开始了:“李总,说说吧,针对银行业反应的这些问题,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龙头,说说你的想法和打算。”
“大领导、各位领导,针对监管部门提出的关于支付宝甚至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,我代表支付宝仅代表支付宝,做出以下解释和后续改进:
1、针对风险,主要体现在两块,一个是我们的注册资本金太少,如果遇到极端情况,不能很好的承担风险,尤其是这和我们日益吸收的公众资金相比。
这里要特别说明一点,针对这里吸收的公众资金,我们称之为基金也好,你们称之为公众存款也罢,本质上区别并不大。
而且我们支付宝对客户做出了保本的承诺,但是我们都知道资金运营、投资的过程中难以避免风险的存在。
即使是银行方低风险的企业贷款、个人房贷,也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。
对于这一条意见,我们虚心接受、认真改进。
我们支付宝其实早在之前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风险,并决定在2005年度做出整改。
我们的整改方案是增加我们的实缴注册资金,目前已经有了大致方案,不过也可以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,综合来确定。
正常资本充足率,目前国内银行的常规标准是5%。
我个人觉得随着房价的高涨、房地产市场的红火,这么低的资本充足率是不是太低,是不是可以定的更高,以提高银行金融业的准入门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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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10%更合适一点,当然这只是我代表支付宝的建议。
2、针对所谓的存款准备金,本质上讲这也是出于风险和资金安全的考量,其实和第一点类同。
如果实缴注册资金足够的话,我想为了有效增加资金的使用率,央行上级监管部门是否收取这部分资金,都是无所谓的。
当然我们支付宝也愿意按照银行的管理,统一向央行上缴存款保证金。
3、针对近期出现的网络贷款的乱象,无论是黑社会性质的高利贷、校园贷、裸贷等等,我觉得这个没有什么好讨论的,即使需要讨论也不用金融部门讨论,直接交给公安部门就好。
不管是高利贷还是扯着网络外衣的校园贷、裸贷,重点在他们违反的是刑法,而不是所谓的金融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,孰轻孰重我想就不用说了。
既然是违法犯罪,就由公安部门来介入就好,不用我们考虑了吧?
4、针对支付宝吸收的资金,进入到股市甚至是国际金融市场,我在这里说一下,你们称支付宝为互联网银行,我觉得这不是非常准确,应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。
我们在吸收资金的时候,就明确的和所有用户表明,余额宝里面的并不是存款,而是基金,支付宝公司是拿着余额宝这款基金产品吸收的资金去投资的。
只不过因为我们的能力和实力,敢于提出百分百保本的目标,同时也敢于给到出固定的收益。
这些都是属于基金公司的范畴,我方申报余额宝的时候也是按照基金公司的规章申报的,完全符合任何规章制度。
如果大家觉得不妥,也需要重新修改这些条条框框,我们只能按照规章制度来操作,总不能按照你们的想法吧。
至于最后一条,如此体量巨大的资金,在没有监管下的风险。
我要说的是无论有没有监管,风险都存在,不过我们支付宝欢迎央行或者银监会进驻监管,看看我们支付宝到底哪些地方还有风险,我们很乐意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