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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1章 人类心欲分析(八)(1/2)

    米:为了讲知见、证见和实见,我最近常观察书中的留言,想找个合适的例子,发现有书友对天心盟章程中的不留骨灰、遗体捐赠方面有不同看法,就用这个事为例吧,你从心欲的角度分析一下。



    易:确实存在这样的意见,在微信发言中也有人明确反对,等我找找……就这段吧,比较有代表性,我摘录过来:



    “目前,器官移植都是要人在活的时候就进行手术的,因此人没有死就会被摘取器官。这方面有很多报道,类似“研究生脚扭伤后脑死亡捐献器官”等等,触目惊心。



    关于不留骨灰。如果后辈有能力为长辈购置安身之所并且花费也不高的情况下,恐怕大多数人是不能接受这个。每年清明和冬至的时候能扫墓,有个地方可以去寄托哀思,同时为子孙后代做个榜样。



    俗话说。国家大事在于戎与祀,“祀”即形式也是很重要的,能体现一种庄重感”



    米:你是怎么答复的呢?



    易:我说天心盟的章程并不是法律,没有强制会员必须遵守所有条款。挣功德的事情,愿意多挣就多挣,愿意少挣就少挣,只要不违法,功德收入的快慢高低那是自己的事。



    如那位书友说的不法分子盗卖尸体、盗卖活体器官,这种事和遗体捐赠是没有关系的,就算不签署捐赠协议,那些家伙该盗还是盗啊!这样的事情是犯罪,特别是盗卖活体器官,那是重大刑事犯罪,是杀人案件,凶手要被法办的。即使是他们手段巧妙,逃过了法律的制裁,也逃不过天道制裁,敢这么干,他们的灵魂还能有好日子过吗?



    关于不留骨灰的事情,之前老师您已经把道理讲清楚了,从灵魂心欲角度上分析一下。我认为,很多人想留遗骨在人间,是为了人荣,认为这样做,后辈子孙会来纪念自己,使自己的灵魂获得尊荣。



    米:保留遗骨或骨灰,未必能给灵魂带来尊荣。



    易:是的老师,我认为逝者的尊荣,是靠他生前的贡献来获得,不是靠处置遗骨来获得。



    设想大家走在路上正看风景,忽然看到一个坟或者一个公墓,会是什么样的心情?另一种情况,如果走在路上看到一座烈士陵园,那么大家又是什么样的心情?



    看到烈士陵园的时候我们才会心生敬意,哪怕晚上走过烈士陵园也不会感到害怕吧?



    这就说明,逝者的尊荣,来自他生前的贡献,正如老师之前讲的,那些为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和牺牲的人,才会让人们生出敬仰之心,而普通人的遗骨或骨灰摆在那里,只能增加人们心中的不安和负面情绪,由此而发出的心念被天道程序评判因果之后,会给逝者扣除功德。



    从前大家不知道这里面的情况也就罢了,现在天人学已经把事情讲明白,如果还坚持留骸骨或骨灰,那就是白白丢分了。



    这书中已经说过,子孙非要对着一盒骨灰才能思念起先人吗?看照片就不能思念了?革命先烈跟敌人拼刺刀的时候,考虑过自己的遗体该怎么处置了吗?无数英灵埋骨青山,没在人间留下任何遗物,难道我们就没办法对他们“祀”了?没有办法寄托哀思了?



    某位伟人对身边的人说过:“我在世时吃鱼太多,死后就把我火化,骨灰撒到长江里喂鱼。你就对鱼儿说:‘鱼儿呀,某人给你们赔不是来了,他生前吃了你们,现在你们吃他吧,吃肥了你们好为人民服务。’这叫物质不灭定律。”



    另一位伟人也说:“人死了,不做事了,还要占一块地盘,这是私有观念的表现。”他在生前留下嘱咐:死后火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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